根據香港現(xiàn)行法例,浪費飲用水、非法取水和損壞水務設施等的罰款為最高5000港元。特區(qū)政府此次建議,將罰款額增加4倍,達到2.5萬元。未獲批準使用淡水沖廁,或未經許可安裝過濾用水器具的罰款,亦由最高4000元,建議提高至10000元,增幅達1.5倍。對水源造成污染,如在水塘游泳,罰款額則由最高2萬元增加至5萬元,監(jiān)禁兩年的刑期則依原例不變。
責任編輯:三亞環(huán)投集團
隆林|
如东县|
监利县|
边坝县|
丰城市|
绍兴县|
临邑县|
新巴尔虎左旗|
卢龙县|
五家渠市|
淳化县|
黄梅县|
抚顺市|
文安县|
台中市|
靖远县|
措勤县|
阿克陶县|
扬州市|
上犹县|
如皋市|
婺源县|
鲁山县|
孟连|
海门市|
永州市|
伊金霍洛旗|
城步|
资兴市|
阿拉善右旗|
泉州市|
故城县|
郓城县|
延长县|
葵青区|
西安市|
千阳县|
太仓市|
永丰县|
新邵县|
丰县|